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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 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来源:  未知   作者:  管理员   时间:  2019-03-03 10:02

甘肃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是国家的重要发展战略。“十二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为提高全省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十三五”时期,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需要更加准确把握新时期全民健身发展内涵的深刻变化,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使其成为健康中国、健康甘肃建设的有力支撑。为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精神,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甘肃丝绸之路体育健身长廊为抓手,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多元互促、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通过立体构建、整合推进、动态实施,全面推进群众体育改革发展,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产业链、生态圈,提升全民健身现代治理能力,为建设健康甘肃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300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900万,群众身体素质不断提高。市州、县市区体育场、体育馆或全民健身中心、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实现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等功能充分发挥,与各项社会事业互促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体育消费总规模达到80亿元,全民健身成为我省经济转型发展、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支撑发展目标、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

  二、主要任务

  (三)大力培育弘扬体育文化,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进一步深化对体育文化丰富内涵和独特价值的认识,把培育弘扬体育文化摆在全民健身工作的首要位置,融入到全民健身工作的全周期和全过程。以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为抓手,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中华体育精神。充分发挥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引导作用,树立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尚。树立全民健身榜样,讲述全民健身故事,传播社会正能量,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承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等方面的独特价值和作用。

  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宣传媒介,通过开办全民健身公益讲座、播放体育宣传片、开办体育专栏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全民健身知识、方法和赛事活动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体育健身意识,丰富人民群众科学健身内容。深入挖掘我省特色文化,在建设体育文化长廊、体育文化公园、体育文化广场、体育文化街、体育生活化社区、健康促进服务中心时,以歌舞、动漫、视频、文化导识、景观雕塑等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立体呈现,营造浓厚的全民健身文化氛围。

  (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力打造体育品牌赛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在陇原”等主题示范活动,推进“五个百万人群”健身活动,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充分利用我省黄土高原、高山峡谷、大漠戈壁、绿洲草原、河流湖泊、雪山冰川等自然资源,发展各类体育运动项目。河西地区重点开展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冰雪、极限运动、徒步越野、航空飞行等运动项目;中部地区重点开展漂流、龙舟、赛马、拔河、徒步、游泳、球类等运动项目;陇东南地区重点开展登山、攀岩、垂钓、传统武术、健身气功、休闲养生等运动项目。挖掘整理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扶持推广民族民俗民间传统和乡村农味农趣运动项目。鼓励各地体育部门与文化、卫生、旅游等部门结合,以全民健身为核心,形成跨界融合的健身、健康项目。

  对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实行备案管理,公开赛事活动举办名录,为社会力量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充分利用我省独特资源,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体育文化品牌和项目,实现每个市州有1项国际或国家级体育品牌赛事,每个县市区有1项省级体育品牌赛事,每个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有1项固定的体育赛事。鼓励各地举办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全民健身运动会。利用全省运动会、学生运动会、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等重大体育赛事,促进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全面协调发展。

  (五)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培养全民健身人才队伍。按照国家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推动体育社会组织转变成为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引导其向项目化、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品牌化的独立法人组织转变,提高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加强各级体育总会作为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扩大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组织数量。全面推行体育社会组织“3+X”模式,即:省、市州、县市区全部成立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老年人体育协会,省、市州、县市区单项体育协会分别达到50个、30个和20个以上,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全部成立农民体育协会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推动体育社团组织向基层延伸,重点扶持基层体育社会社团组织发展。加强对基层文化体育组织的指导服务,鼓励自发性的健身团体和健身站点依法依规转化为固定的健身组织,施行登记备案制度。积极引导网络、民间等体育组织规范、健康发展,形成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新局面。

  树立新型人才观念,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人才在推动全民健身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努力培养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研究、健康指导、志愿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人才队伍。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大对民间健身领军示范人物的发掘和扶持力度,重视对基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中榜样人物的培育。将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与综治、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文化、卫生计生、工会、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的人才教育培训相衔接,畅通人才培养渠道。加强竞技体育、学校体育人才培养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的互联互通,积极组织引导优秀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全省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人数达到8万人,直接服务群众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超过50%以上,实现每个城市社区、乡镇(街道)、行政村和全民健身站点配备1名以上专职社会体育指导员。

  (六)科学布局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为群众健身创造便利条件。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制定《甘肃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标准》,着力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

  有效扩大增量资源。全面推进甘肃丝绸之路体育健身长廊“四个一”提升工程,即:每个市州建成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或滑冰馆、全民健身中心等1场2馆1中心,每个县市区建成体育场、健身广场、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等2场1馆1中心,每个乡镇(街道)建成不少于开展4个体育运动项目的综合健身场馆。全省每年新建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乡镇和社区体育健身中心200个,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000个。

  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加强已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与提档升级,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助、参股、合作经营等方式,参与现有场地设施的管理运营。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确保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推进城市社区“10—15分钟健身圈”建设,重点加强健身长廊、健身广场、健身步道、健身路径、体育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建设。全省每年新建健身路径1000套、社区多功能运动场100个。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建立由体育部门全程参与的监督和验收机制,确保全民健身设施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侵占。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鼓励各地充分利用废旧厂房、空置楼宇和“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闲置资源,改造和规划建设多功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加大对城市居住区和办公区绿地、公园、广场等公共空间的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增建全民健身设施。鼓励各地在人口密集区推广多功能、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健身设施。

  (七)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形成互促共进的发展格局。结合“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健康中国”等总体发展战略,对接我省脱贫攻坚、科技创新、产业转型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等重大工程,统筹谋划全民健身重大项目工程,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素质教育、文化繁荣、社会稳定、民生改善、民族团结、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在健康甘肃建设中的基础作用。鼓励和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打造体育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示范区,推进全民健身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养老、旅游等事业融合发展。

  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对发展体育产业的推动作用,制定新周期全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建设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影响力大的体育产业园(区)和体育产业基地。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拓展全民健身服务领域,积极推动发展模式、组织形态和服务产品创新。鼓励和支持各地制定专项规划,大力发展户外体育营地、冰雪运动场、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营地、航空飞行基地,带动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教育培训、体育用品制造和销售等体育产业及交通、住宿、餐饮等相关产业发展,打造体育消费热点。

  将全民健身纳入健康甘肃建设,制定《甘肃省健康促进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整合基层宣传、精神文明、卫生计生、文化、教育、民政、养老、旅游、体育等相关部门工作,建设集体育健身、健康文化宣传、科学健身指导、体质健康监测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乡镇(街道)健康促进服务中心。

  (八)积极开展国际体育交流,引领全民健身开放发展。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对外合作交流机制,拓展全民健身文化、项目、活动、智库、人才、信息等国际交流渠道,吸纳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和优质资源,提升我省全民健身发展水平。借助我省国际友好城市、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合作联盟、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等平台,加强与国际体育组织等专业机构的交流合作,积极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全民健身品牌项目和活动,讲好甘肃故事,展示我省全民健身发展成果。

  (九)强化全民健身发展重点,促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以普惠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因地制宜为原则,以乡镇和农村为重点,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加大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全民健身的投入,扶持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将青少年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保证学生在校的体育场地和锻炼时间,打造“一校一品、一生一技”的学校体育特色。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等青少年体育品牌活动。加强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校外体育活动中心、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定期举办全省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校联赛。构建青少年体育志愿服务体系、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服务网络。

  加强老年人、残疾人、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全民健身服务供给。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适合老年人身体状态的体育健身设施,加强行政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行政村(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提高使用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为老年人及患病康复人群健身提供科学指导。加大对残疾人体育的支持力度,采取优惠政策,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各地各单位按照“节俭、高效、惠民”的原则,定期组织举办职工、农民、妇幼、少数民族、外来务工人员等各类人群体育运动会。

  加快发展足球运动和冰雪运动。科学制定全省足球运动和冰雪运动发展规划,加大足球场地和冰雪场地供给,把足球场地建设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因地制宜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样化的足球场地,全省每年新建100个笼式足球场。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完善常态化、纵横贯通的大学、高中、初中、小学四级足球竞赛体系。积极倡导和组织行业、社区、企业、部队、残疾人、中老年、五人制、沙滩足球等形式多样的民间足球活动,每年举办全省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联赛。因地制宜推广普及冰雪运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充分利用公园、河流、湖泊等水域资源开辟天然滑冰场,利用城市空地、公共绿地等搭建可拆装式滑冰场,创造条件建立综合性冬季体育活动中心,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

  三、工作措施

  (十)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按照体育事业改革发展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各级政府要统筹做好全民健身工作的宏观管理、政策制定、资源整合分配、工作监督评估和协调跨部门联动等工作。教育、科技、卫生、广电、国土、建设、农牧、林业、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协同推进全民健身工作开展。充分发挥智库作用,省、市州要建立实体型全民健身智库,县市区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定期聘请智库机构,为全民健身工作提供决策咨询、战略规划、标准制定、资源整合、方案策划和监督评估服务。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民间体育社团等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全面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好科学健身指导、人才培训、活动组织、赛事承办等方面的主体作用。

  (十一)加大资金投入与保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要将全民健身重大项目纳入“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库,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严格落实《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彩票公益金中安排用于体育事业的专项资金70%用于群众体育。省级财政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全民健身的支持。鼓励和引导地方政府加大对全民健身的财政投入。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智库、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等的购买比重。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丰富全民健身服务供给。落实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鼓励和引导公众和社会力量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

  (十二)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依据国家制定的全民健身相关规范和评价标准,建立我省全民健身工作评价体系,明确全民健身发展的核心指标、评价标准和测评方法。建立政府、社会、专家等多方力量共同组成的评价工作平台,采用多层级、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各地全民健身发展水平进行立体评估。把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和文明家庭创建的指标体系,纳入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继续完善全民健身统计制度,做好体育场地普查、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决策。鼓励各地依托特色资源,积极创建体育特色城市、体育生活化街道(乡镇)和体育生活化社区(村)。

  (十三)创新全民健身激励机制。搭建全民健身激励平台,制定多层级、多元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健身活动。制定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办法,对参与和支持全民健身、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全面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颁发体育锻炼标准证书、证章,通过向特定人群或在特定时段发放体育健身消费券等方式,积极探索建立全民健身积分激励等机制。组织开展全民健身品牌文化、品牌赛事、品牌活动、星级场馆、星级组织等评选,鼓励对体育场馆、体育组织、体育赛事和活动等的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进行开发和运用。重视和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全民健身中的引领作用,把每天锻炼1小时纳入工作制度和文明单位评选。积极探索设立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专项投资基金。

  (十四)强化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制定《甘肃省全民健身+互联网行动计划》,结合甘肃大数据战略和“云上陇原·智慧甘肃”云平台发展,推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建设甘肃省全民健身管理资源库、服务资源库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加强全民健身科学研究,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和产品创新,促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升级换代。充分利用各级各类体育场馆,进一步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机构和国民体质测试常态化机制。依托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体育医疗科研机构、健康促进服务中心等,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及健康数据收集与整理,推广普及适合不同人群的健身指导方案和运动处方库,有效提升群众科学健身意识和能力水平。鼓励企业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平台建设。

  (十五)完善全民健身法律保障。全面贯彻落实《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和《甘肃省全民健身条例》,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健身权益。全面推进依法治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旅游、科技、养老、助残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将加快全民健身相关产业与消费发展纳入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我省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强化体育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和公共健身场地的监管,提升群众健身安全保障水平。督促落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规划用地。鼓励社会资源为体育社会组织和健身群众提供多样化的全民健身法律服务。

  四、组织实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组织领导协调机制,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推进。要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把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加以推进和考核,构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基层公共服务载体。

  (十七)加强监管与绩效评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专项评估,形成政府、社会、媒体等多方参与的监督反馈机制。“十三五”末省政府组织专项评估小组,对各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